咨询:
我们是杭州一家本地公司,不久前通过上海的一家展览公司定了一个展会的展位,展位费为2.5万元。可是,在当天的展会现场,展位被换了位置怎么办,且该位置所展示的信息也不是我们公司的,甚至公司所有参展人员的名字都挂在了其他公司名下。
按合同约定,若因对方原因造成的位置落空或变动,除了退回本金外,对方还要赔偿摊位费的50%作为补偿。请问对方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我们能否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该问题?
律师答:
如果合同里对展览位置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而实际履行中单方变更了展览位置,那么就属于违约。而且,就展览性合同而言,“位置”属于关键性条款,因此该公司可以依约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该公司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提起诉讼前,该公司应保留照片、通知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展览位置变更的违约事实。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上面提到该公司位于杭州,而对方公司位于上海,那么该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若没有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择一起诉即可。
为了有效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建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严格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此外,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完备性,比如主要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法院管辖条款等,以免给对方留下可乘之机。最后,企业要增强权利意识,及时主张权利。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