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意见》及《奖励办法》:加快会展业创新发展

记者从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近日举办的加快烟台市会展业创新发展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烟台市会展业创新发展。发挥政府引导和激励作用,将会展业打造成为烟台市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点,和新的经济增长极。烟台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会展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和《烟台市会展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

  

       烟台基础条件好综合环境优,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会展业的优势,会展经济对推动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发展、扩大城市影响、提升市民素质具有重要作用。结合目前烟台市会展业的主要特点,烟台提出一系列举措:加强产业会展与会展产业相结合;突出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促进自主培育和大力引进相结合;进完善基础设施与创新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烟台会展业加速发展,烟台市将重点发挥政府引导和激励作用。对于在烟台市区举办经烟台市商务局评估、认可,展览主题和内容符合烟台市产业发展方向,烟台市重点支持的或者规模较大的展会项目,经市政府批准予以奖励。申请奖励的展会项目不低于500个标准展位50%以上的展位为烟台市外参展单位,其中国际展会境外参展展位不低于20%。展会展览天数达到3天(含3天)以上,展示内容与展示主题符合程度达到70%以上。

  

        在奖励标准方面,500-700个标准展位的,前三届展会分别给予35万元、28万元、21万元的奖励;701-900个标准展位的,前三届展会分别给予45万元、36万元、27万元的奖励;901-1100的展位的,前三届展会分别给予55万元、44万元、33万元的奖励;1101-1500个标准展位的,前三届展会分别给予75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奖励。1500个以上标准展位的前三届展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奖励。

  

       下一步烟台市将全面开展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规划会展场馆布局,拉动城市建设,以建设区域最具活力的国际会展名城为目标,以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国际化为引导。支持展会“走出去”和“引进来”。形成“会展+招商+投资”的经济增长新模式。同时,在提升现有展会水平的基础上大力推动会展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会展”新模式发展,不断促进会展业全面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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