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九届中国北京燕窝产品及营养滋补养生食品博览会

主办方实力强大!无与伦比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支持!
推荐指数:
原计划举办时间: 2019-08-29 至 2019-08-31 (受疫情影响,近期展会多已延期,请关注延期公告) 举办展馆: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 会展行业:食品饮料 展位类型: 详询下方展会介绍 参展报名

如您需要人工服务,请致电会猫网服务热线: 021-51873625 咨询。

举办周期:一年两届

首届举办: 2011年

举办展馆: 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

会展规模:45000平米

媒体宣传: http://www.fhwchina.cn/

会展主办方: 北京爱博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会展介绍


展会简介

人民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天然的健康滋补食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燕窝消费也开始走俏,燕窝行业具有无可限量的强大市场潜力!作为世界人口大国,燕窝及高端养生产品需求巨大,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经济较发达的大都市成为养生文化推广的前沿阵地,美容养生产业已成为当今热销的健康安全绿色的项目。据统计,我国目前养生产品市场的销售额每年在以20%~25%的速度增长,明显高于发达国家5%~7%的增长速度。

届时由爱博展览组织的“2019第九届中国北京国际燕窝产品及营养滋补品产业博览会”将于2019年8月29-31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隆重召开,本届展会将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媒体宣传,本届活动以产品展示、贸易洽谈、商务交流的国际性行业盛会;

展会将吸引来自国内外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500多家知名企业参展,预计展出面积45000平米,预计来自58000万名专业观众共襄盛举,展会将依“感受养生文化、共享健康人生”为宗旨,加速推动燕窝、高端滋补品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上届回顾

上届博览会于2018年8月29-31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博览中心成功召开,历时3天圆满闭幕。汇聚了来自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家参展企业,共吸引了海内外专业观众52611多人次,32个国外专业采购团。

同期举办

2019国际燕窝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2019益生制品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2019酵素移动微商大会            2019“燕窝金钻奖”网络评选活动

2019美容养生产业发展论坛暨“优秀经销商颁奖典礼” 2019酵素产业客户采购洽谈交流大会

专业观众来源

1、有实力、有信誉、有销售网络的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商、微商、电商、应用商、贸易公司等。

2、药店连锁店、中药店、中医馆、专卖店、社区卫生服务站、养生馆、健身房、 美容院、网络商城、贸易服务机构、礼品店、重要团购单位等。

3,专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百货商场、医药商业集团、连锁店和经营专柜、健康管理连锁机构、会所、社区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

4、采购商、进出口贸易公司、行业协会、敬老院、疗养院、科研机构及中药材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者等。

5、顾务机构、贸易服务机构等、礼品店、团购单位等。



展会日程:

2019年8月29-31日   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开放时间:

布展:2019年8月27-28日  8:00 am-5:00 pm

展出:2019年8月29-31日  9:00 am-5:00 pm

撤展:2019年8月31日     15:30 pm


【为什么参加“本届展会”】
◆中国品牌展,共同分享全国高端优质经销商;
◆每届老客户参展率达80%以上,参展效果极佳;
◆全方位立体式广告宣传,保证参展商的既得利益;
◆博览会经过多年的培育,行业风向标,在经销商心中根深蒂固;
◆政府主管单位与经验丰富的展览公司强强联手,参展效果更有保障;
◆是具有一定规模的行业盛会,与行业巨头同台展出,全面提升您的品牌价值;
◆博览会将超过40000多经销商、代理商、中间商赴会,无限扩展您的市场空间和品牌力量。

 

【参加“本届展会”的预期效果】         

◆约见老客户,开拓新客户,建立起牢固伙伴关系;
◆获取行业最新技术、新产品、新信息、把握行业发展趋势;
◆分享博览会精准推广渠道,宣传品牌,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
◆展示新技术,发布新产品,了解新政策,获得新资讯,开拓新商机;
◆寻找国际贸易商、国内经销商和代理商,建立销售渠道,扩大销售网络;
◆邀请各当地政府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会员建立战略合作伙伴。


【我们所做的宣传计划】
1、网络宣传:人民网、新华网、人民网、经济网、中国网、新浪、搜狐、品牌食品网、保健品网、大健康网、中医药网、酵素网等国外行业主流媒体。
2、电视电台:CCTV—1、CCTV—4、CCTV—7农业频道、中央电视台、北京卫视等。
3、平面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日报、环球时报、经济日报、中国食品报。
4、组委会定点将在公交车、地铁站、公交站牌、电梯楼宇广告、全方位的宣传推广。
5、组委会印刷30万张门票及邀请函,通过邮寄、现场派发邀请业内人士参观采购。对华东、华中以及华北地区专业人士将通过电话预约、上门拜访等方式重点邀请。
6、组织机构通过多年积累,拥有庞大的观众数据库,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邀请参观。


【展会费用】

收费项目:

费用及安排:本次展会提供标准展位和空场地两种形式,参展商可根据发展需要进行选择。

1、普通标展:3mx3m=9㎡;

国内展商:单开口:RMB, 13,800元/;  双开口:RMB, 15,800元/; 

国外展商:单开口:USD, 3800元/;    双开口:USD, 4200元/;

2、豪华标展:3mx3m=9㎡;

国内展商:单开口:RMB, 16,800元/;  双开口:RMB, 18,500元/; 

国外展商:单开口:USD, 4800元/;    双开口:USD, 5200元/;

展台配备:包括地毯、三面围板、公司名称楣板、咨询桌一张、椅子两把、射灯两盏、220伏电源插座一个(特殊用电请事先说明,另行收费)。

3、特装光地36m2起租

国内展商:RMB 1500元/㎡(36㎡起租); 国外展商:USD,500元/㎡;

展台配备:展出空场地,搭建费、光地管理费、电源费等费用全部由企业另行支付。

注:空场地不带任何展架及设施,为保障搭建质量,请各参展商选择主办方指定搭建商搭建贵司展台除指定搭建商外不允许任何搭建公司进入场馆。

4、广告项目

会刊广告:将帮助您在行业内强化品牌影响力!会刊除在展会期间广为发送外,还通过各种相关渠道发送给未能前来参观展会的行业专业人士。会刊价格为:

   ◇ 封  面 ¥35000元    ◇ 封  二  ¥20000元    ◇ 扉  页  ¥18000元

   ◇ 封  底 ¥30000元    ◇ 封  三  ¥18000元    ◇ 内  彩  ¥8000元 


参展范围


一、燕窝产品展区:进口燕窝、干制燕窝、即食燕窝、药膳、燕窝配套包装品、滋补养生产品、营养保健食品、燕窝衍生及系列产品等
二、高端滋补品展区:冬虫夏草、参茸、鹿茸、海参、海马、黑枸杞、雪蛤、高丽参、西洋参、鱼翅、红景天、藏红花、阿胶、蜂蜜、雪蛤油等具有养生保健功能产品等;
三、衍生品:燕窝糕点、燕窝化妆品、燕窝阿胶等产品。各种滋补品口服液及各种饮片等
四、微商展区:具有正规资质的中小规模企业及微商个人等
五、深加工设备展区:燕窝清洗设备、罐装工厂、燕窝深加工技术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六、包装新材料展区:各种包装材料、定制包装、玻璃包装瓶、高端塑料包装盒及材料,礼盒印刷及包装机械、贴标机、喷码机、封口机、清洗机等相关设计公司。

联系方式

会猫网服务热线:021-51873625

友情提示

* 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本站部分展会信息来源于主办方提供及网络,不保证信息的完全准确性及真实性,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

举办周期:一年两届

首届举办: 2011年

举办展馆: 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

会展规模:45000平米

媒体宣传: http://www.fhwchina.cn/

会展主办方: 北京爱博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参展指南



【参展细则】

本展只对专业人士开放,普通消费者禁止入场!

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入场!

主办单位有权拒绝持证人入场!

【参展流程】

1.参展单位应具备生产和经营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合法的批准文件等。

2.展位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3.参展单位在选定展位后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电邮至大会组委会。
4.申请展位2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过期不付款者,组委会有权变更原定展位或取消其参展资格。
5.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

一、了解展会、预定展位    

1、有意向参展可通过展会组委会在线索取邀请函、宣传册等宣传材料,或登陆展会官方网站(www.fhwchina.cn),全面了解展会的相关信息。  

2、展示交易内容符合展会主题的参展单位可在展会官方网站登记注册,即可下载《参展申请表》、《参展合同》,填写并盖章后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选择展位、报名参展及签署参展申请表(代合同)   

1、 已通过组委会审核的展商,展会组委会将指定专人作为您的客户经理,协助参展单位根据展位数量和面积选择展览展示位置,选择展位将本着先到先得,特装优先的原则进行划分。   

2、参展单位与展会组委会签署《参展合同》。参展单位须在签署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汇入展会组委会指定账号。  

三、缴纳费用、展位确认   

1、展会组委会将在参展费用到账后,向展商发送《展位确认书》(展商须在办理入场手续时出具),展商可在展会官方网站下载《参展指南》,做好参展的各项准备工作。   

2、展商按照展会组委会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交所需资料,以供会刊及其他会务资料刊登宣传。   

3、客户经理将向展商提供会刊广告、展馆广告、会议室租赁、展位搭建、住宿预订等咨询服务。   

四、现场报到、交易展示   

1、展商须持《展位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到展会组委会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相关证件、《会刊》等会务资料。   

2、展商按照展会组委会所安排的时间,布置展位,并按照展会日程安排参展。 

【参展须知】

只招待业内和有关人士参观。儿童及一般公众均不得进入。主办单位保留不准某些人入场或请其离开而不需说明理由的权利。
    为安全起见,展览会布展至撤展期间,参展商及其职员或其他人士都不得携带十八岁以下儿童进场。

2. 展览期间的宣传推广

除了在展台内及已付款的广告张贴位和广告板外,参展商不得张贴宣传资料。参展商及其工作人员亦不得任何通道或靠近出入口的地方派发宣传资料等,这会影响其他参展商并妨碍参观商出入。

3. 演示及表演

如接到其他展商的投诉,主办单位有权对展商演示及表演的音量和范围作出适当控制。
    任何涉及游戏演示,有组织的比赛或知识测验等推销宣传活动,都须先得到主办单位同意。
    所有在展览期间播放的影片、录像带及幻灯片,必须预先取得有关单位的认可及批准。参展商可通过大会指定的运输公司安排一切事宜。
    参展商如需进行公众广播及表演,必须事先向主管机关或拥有该项版权的人士申请音乐播放及表演的权利。

4. 安全措施

(a)主办单位提供展厅内的一般性保安服务。展览举办期间,参展商及其雇员均不得于非展览开放时间进入展厅。
    (b)展厅内所有工作人员均须佩戴胸卡,参展商可在主办单位服务台领取入场证及临时出入证。
    (c)如贵公司的展品非常贵重或易损坏,阁下希望雇佣保安人员于非展览开放时间看守贵公司的展台,请与主办单位联络。请注意:参展商不得安排其本身或任何其他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人员负责该项保安工作。 
    (d)参展商工作人员最迟必须于展览会开放前三十分钟到达展台,并于展览会结束后三十分钟离开。
    (e)为安全起见,参展商不得于展览开放时间搬进或搬走任何展品。

5. 保险

参展商必须投以足够并且全面的保险,从而保障因火灾、水灾、偷窃、意外或任何形式造成的损失。投保项目包括参展商的私人财务、展品、贵重物品、公众责任保险等(但并不限于上述各项。)参展商必须保障及赔偿因其本身或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客人的行为不当或意外,而导致任何人(包括公众、主办单位的雇员、代理人或承包商)的损失。主办单位如就上述问题询问参展商时。参展须向主办单位提供购买足够保险的证据。
    参展商须确定其临时员工、雇员、代理人、承包商等均投以足够保险。 
    保险期限应由进场一刻开始,至所有展品财务完全搬出场地为止,以确保物品得到全面的保障。

6. 指定承包商

(a) 为确保布展及撤展能有效率、有条理地进行,主办单位已经选定了提供各项服务地承包商、详细联络资料见联系名单。
    无需经主办单位同意,参展商可自行: 
        (i) 委托承建商搭展台。 
        (ii) 安排展览所需其它服务。 
    (b) 主办单位指定承包商提供有关服务是方便参展商筹办展览,对参展商及其承包商任何一方人为疏忽或违约行为概不负责。 
    (c) 参展商只能委托主办单位指定的运输公司在展览厅内搬运重型机器。

7. 展台承建商

(a)为符合安全标准起见,参展商只能委托主办单位指定的承建商负责主电源及管道的安装。 
    (b)经主办单位认可及批准,参展商可自行委托其他承建商展台设计及搭建。所有获准承办这些工作的承建商必须缴交每个摊位至少三千元人民币押金,作为工作保证。该押金以每个平方米一百元人民币计算,每个摊位的押金不少于三千元人民币,押金将于展览结束后扣除服务费及可能发生的损坏赔偿费后退还。有关详细资料见表格 10 。 
    (c)参展商有责任保证其委托的承建商遵守主办单位订立的各项规则。这包括要向展馆交付搭建管理费。

8. 展位分界及设计规定

(a)参展商陈列的物品、展品。摊位用品以及展台结构等均不得超过合约规定的边界。 
    (b)一般展台的高度为 2.44 米( 8 英尺),高于 2.44 米展台结构物的设计必须提前 2 个月送交审批,批准与否视具体情况而定。倘若获批准,这种结构物距离相邻摊位展板至少 1 米( 3.28 英尺)。
    (c)展台门面:面向通道的正面必须有不少于一半全开放或装上透明的材料。 
    (d)有关展馆的详细资料见第 6 页。

9. 电源及灯光

电压 - 380V ,三相五线制
         - 220V ,单相三线制 
    频率 - 50 Hz 
    功率因素 滞后不少于 0.85 
    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a) 马达起动 
        所有马达均必须采用以下其中一种独立自动起动过程保护方法: 
        5 马力以下:直接联机 
        5 至 25 马力:星形三角形接机 
        大于 25 马力:自动变压器 
    (b) 从展厅内主电源接电只能由主办单位指定的承建商负责。
    (c) 对电源有特别要求的参展商(例如:设备需要电压及频率与规定不同,或需要特别连接),必须自行提供变压器、交流器等。 
    (d) 展馆内一律不得使用多插头及接线板。 
    (e)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先经展览中心工程人员检查后,方可接通电源。 
    (f) 所有电源于展览会每天结束时切断。主办单位指定承建商可代安排二十四小时供电服务,但参展商最迟必须于开展前 1 个月通知。

10. 损坏展台结构物及展览场地

未经主办单位书面批准,任何人均不得损坏地板墙壁(不能挖洞或穿孔),亦不得自行更改展台结构,否则必须赔偿。

11. 地板承重能力

请参阅展厅规格及设施 
    参展商如需在展览场地放置超重展品,须预先通知主办单位。任何重量超过地板承重能力的展品,均需特殊处理(如在下面垫钢板)。参展商如需此类服务,必须通知主办单位(见表格 19 ),并严格遵照主办单位对重型及大型展品搬运的时间安排。

12. 展品搬运

直接运送到展馆的货物不得早于(时间待定)(或于布展日期前)到达展览中心。参展商及其代理人或承包商须按主办单位的展品搬运时间表,搬运重型及大型展品进场。一旦展台搭建完毕,重型及大型展品便不能搬进。 
    请注意,在展厅内搬动任何机器必须由主办单位指定的运输公司负责。任何其他运输公司的铲车、起重机及码垛车均不准进入展厅。如果重型及大型展品已经到达展厅,而参展商尚未委托运输公司处理,主办单位有权委托指定运输公司为参展商进行搬运工作,所有费用包括逾时附加费由参展商支付。

13. 海关规定

(a) 展览场地属海关保税区,所有展品如在展览后马上出境则可获免税。除非得到海关批准,否则所有展品均不得携离展览场地。
    (b) 参展商如需要展示宣传品,像带及幻灯片等,必须预先送交有关单位审批,参展商亦可委托主办单位指定的运输公司代办,收费详情请参考主办单位指定运输公司的资料。
    (c) 参展商从国外或国内随身携带物品进入展厅,必须通过展品登记处办理手续,展览结束时只有办过手续的物品方可带出展厅。

14. 储存

展厅内不设物品储存地点。物品储存应直接由指定承建商或运输公司安排。否则,参展商须自行将使用过的空纸箱或物品运回自己的展台或仓库。

15. 运转的展品

(a)运转的机器必须配备安全装置,只有在电源中断时,才可将安全装置卸除。
    (b)为确保安全,运转的机器必须与观众保持一定的距离,最好由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c)所有压力容器或设备,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使用压力容器或设备,必须先得到展览中心同意。
    (d)马达、发动机、 机械设备或电力驱动的机器,都必须有足够的防火保护才可使用。

16. 危险物品

(a)没有保护措施的灯具、灯或者带有有毒气体的用电设施不可以在展厅内使用,另外展厅内禁止使用碘钨灯。 
    (b)展厅内不得使用明火、汽油、易燃物,临时煤气。 
    (c)不得使用放射性物质。

17. 吸烟

展厅内不准吸烟。

18. 展台清洁

展览会期间,主办单位负责在每天展览开放时间前提供展览厅内一般清洁服务(不包括展台清洁),参展商委托的承建商负责其展台内的清洁,主办单位指定的承建商会负责清洁主办单位提供的展台。

19. 出售展品

本次展览会是贸易展,参展商不得在展览会上作现货交易。一旦发现作现货交易,参展商将被罚款,并且没收展品。参展商必须确保出售的展品已付清关税,并且只有在展览结束后,展品才能搬离展厅。参展商必须委派一家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代为安排展品出售。

20. 参展商资料手册

参展商到达展览中心时应到主办单位服务台登记,并领取胸卡及参展资料手册一份。

21. 参展团体及国家展团

参展团体及国家展团的负责人应确保其所属参展商均充分了解同意遵守以上规则,台湾、澳门和香港展团为地区展团。

22. 申请签证

所有的参展商和参观人士在前往中国大陆之前都必须获得有效签证。参观人士可向所在地区的中国大使馆申请 旅游签证 ( 此签证无需正式官方邀请函 ) 或者 商务签证 ( 需要出具正式的官方邀请函 ) 请注意申请商务签证及官方邀请函的过程会稍长一些。您可向当地旅行社咨询签证申请事宜。

23. 食品和饮料

根据展览中心的有关规定,在没有得到展馆的同意之前,不允许把场外的食品和饮料带入场馆饮用和消费。

24. 知识产权

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展商把违反知识产权的相关展品拿离展览现场。任何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将由展商自己承担后果。

25. 摄像和音量

除非在得到主办单位预先认可,在展会现场不允许从事录音、超分贝播放宣传录像和摄像等活动。

26. 意外事件

如果出现本展览规则未涉及的意外事件,以主办单位最终决定为准。


参展商及指定的承建商必须严格的遵守以下规则和条例,对特殊装修摊位和有内部装饰摊位是非常重要的。

1. 搭建与拆卸日程

必须严格遵守主办单位订立的搭建与拆卸日程安排,承建商有责任向主办单位查明。

2. 身份辩明

所有被雇佣搭建展台的工人,在展馆内工作时,必须佩戴主办单位提供的身份证明胸卡。

3. 垃圾清除

在搭建展台期间,参展商及其委托的承建商必须负责每天清理垃圾(例如:空漆罐、木条碎等)工作。若不遵守,参展商必须承担清理这些的服务费用。

4. 展馆及展台结构

在搭建展台时,不允许使用原有的墙壁的装配件(即打钉,拉丝或把展品放置在原有结构物上) 
    一般展台的高度位 2.44 米( 8 英寸),高于 2.44 米展台结构物的设计必须提前 2 个月送交审批,批准与否视具体情况而定。倘若获准,这种结构物距离相邻摊位展板至少 1 米( 3.28 英尺)。

5. 展台门面

所有展台不论高度,向着通道的一面至少有一半打开。

6. 铺设地板

按主办单位的搭建日程,参展商在自行搭建展台时,必须安排: 
    (a)在动工日期起二十四小时内装妥地毯及背板墙 
    (b)所有地毯及地板必须使用双面胶纸粘贴,在拆卸展台时胶纸必须除去。不允许在展馆地板上使用漆料或浆糊。 
    未遵守这此规则可能会延误机器安装及设备进馆,由此发生的费用将会向参展商收取。

7. 防火条例

根据当地防火条例,展台搭建必须使用防火料。

8. 搭建条例(重要)

为符合当地的搭建条例,所有自己搭建展台的参展商,必须在指定的日期内,向主办单位递交展台的详细图纸以获得主办单位及当地主管机关的批准。参展商及其委托的承建商应当保证展台搭建的统一性。

9. 拆卸

在展览会闭幕时,参展商及其委托的承建商应当按主办单位制定的日程表,拆卸清理展台。参展商及或其承建商必须将所有垃圾及地毯在 前完全清理干净,否则将承担因此发生的服务费。

10. 规则与条例的遵循

参展商要对其承建商遵守规则与条例负责。承建商有责任向展馆、主办单位及当地主管单位查明这此规则与条例。

11. 展台号

必须在展台每一面清楚地标明展台号。 
    请参阅对展位分界、设计规定、电力供应及照明等地详细说明。


双层展台的规则与条例

1.展台下层的展出公司必须与展台上层的相同。
    2.展台上层的合同面积租金为展台下层的三分之一,即:如果下层面积的租金为每平方米 330 美金,那么上层的面积租金应该是每平方米 110 美金。给予租用面积超过 350 平方米的正常折扣,只适用于下层的面积。 
    3.只有在下层展台租用 60 平方米以上面积的公司,而且该下层展台长宽均超过 6 米,才允许搭建双层展台。 
    4.上层的合同面积不得超过该展台下层租用面积的 50 %。 
    5.由于受展馆天花板高度的限制,所有超过 2.44 米高的结构必须与相邻展台至少间隔 1 米。
    6.所有展台的设计和搭建必须遵守当地主管机关订立的规则和条例,以及主办单位和展馆的要求。
    7.参展商必须确保它的展位在设计上结构安全性。 
    8.参展商有责任最迟在展会的三个月前,向主办单位递交 3 套展台设计的详细图纸(包括结构、图例、机械及机电方面由专业设计师设计),以便主办单位有充足的时间审阅,向有关主管机关递交设计图、向最终批准机构,即展馆申请批准。 
    9.只有在获得全部有关单位的批准后,参展商方可在该展位动工。批准与否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且会考虑到展台的位置、对相邻展台设计的视觉效果和参观路线的畅通。 
    10.必须遵照已获批准的展台设计搭建,并且要在主办单位指点的搭建日期内完成。 
    11.参展商必须确保在指定的拆卸期内安全、有系统、有组织拆卸。 
    12.其它有关一般事项,仍需遵照参展商手册内订明的规则和条例。

 

全部评论( 0 )